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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6月起,小规模纳税人放弃免税开具专票,是否可以针对部分业务放弃?

免税与专票的“选择题”

2026年6月,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政策进入新阶段,很多老板跑来问我:“老张,我们能不能只放弃部分业务的免税资格,专门给客户开专票?其他业务继续享受免税?”这个问题看似简单,实际操作中却藏着不少坑。我做了六年企业服务,见过太多同行因为没搞清规则,最后被税务稽查搞得焦头烂额。今天咱们就掰扯清楚,这事儿到底能不能“挑着干”。

2026年6月起,小规模纳税人放弃免税开具专票,是否可以针对部分业务放弃?

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的本意是减轻小微负担,但现实里有些客户非要专票抵扣,比如有家企业去年接了个大单,客户是国企,明确提出来“不要免税,就要专票”。我当时就跟客户说,这属于典型的业务需求冲突:你不能一边免税省了税,一边又开专票让下游抵扣,税务系统不认这种“两头占”的好事。根据现行规定,放弃免税必须是“全部业务放弃”,不能选择性地针对特定客户或特定交易。这种一刀切的设计,其实是为了防止税收链条断裂。

有同行会问:“那合同分签、业务分拆行不行?”比如成立多家小规模公司,把需要开专票的业务单独剥离出去。理论上可行,但实操中要谨慎。我去年帮一个贸易公司做过类似方案,他们有两类客户:一类是个人消费者,不在乎专票;另一类是中间商,必须专票。最终我们帮他注册了一个新公司,把B2B业务挪过去,但需要注意关联交易的定价是否公允,否则容易被“核定征收”找上门。

放弃免税的“涟漪效应”

一旦决定放弃免税开专票,千万别以为只是点个勾那么简单。放弃免税后,你开具的所有发票(包括普票)都必须按征收率缴税,不能保留一部分免税。这意味着原本还能省下的那部分税负,会直接转嫁成成本。举个例子,一家年销售额200万的小规模纳税人,原本全部免税能省下约6万块钱,但如果为了开专票放弃免税,那200万得按1%交税,实缴2万。看起来不多,但要是你只有10%的业务需要专票,为了这10%让剩下90%业务跟着交税,那就亏大发了。

我还遇到过更头疼的情况:有客户去年放弃免税开了一堆专票,结果今年业务结构变了,不再需要专票。他想重新享受免税,却发现根据规定,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免税。这就像给自己套了个紧箍咒。我经常跟客户说,做决定前一定要测算未来一两年的业务走向,别为了眼前几单生意,把自己后续的筹划空间堵死了。如果客户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“潜在苗子”,比如年销售额即将超过500万,放弃免税可能加速你“强制升档”,因为开票金额会被税局重点监控。

还有一个隐藏风险:放弃免税后,你需要对全部销售额适用同一征收率,不能把不同业务的税负分开计算。但现实情况更复杂,有些业务适用差额征税(比如劳务派遣),放弃免税是否影响差额扣除?我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先咨询专管员,或者参考别的公司的先例。像之前有个做代理记账的客户,本来差额征收能省不少成本,结果一放弃免税,差额扣除反而受限,得不偿失。

决策维度 关键影响
税负成本 全部业务需按征收率缴税,即使部分业务为免税性质
时间限制 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免税
业务结构 如需开专票客户占比过低,会导致大部分免税业务损失
合规风险 关联交易定价不当、缺乏经济实质,可能被核定征税

合同与发票的“双人舞”

既然不能部分放弃,很多人就想着改合同。但改合同不是万能的,尤其是涉及到“实际受益人”概念时。比如你签了一份100万的合同,约定50万开专票、50万开普票,这在增值税上是不被认可的。因为一笔交易对应的就是一项纳税义务,你不能人为拆分成免税和征税两个动作。税局看的是业务实质,而不是你用几张纸来拼凑。

我亲身经历过一个案例:客户是个小广告公司,跟一个大客户签了年度框架合同,里面分了许多子项目。大客户要求部分项目开专票,公司坚持不行,最后大客户同意全部按1%开专票,但要求合同金额下调3%。算下来,公司虽然多交了税,但整体利润反而因为金额下降而受影响。后来我们帮他们重新设计了业务模式,把需要开专票的业务单独成立一个子公司,并确保它符合“经济实质法”要求,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业务人员。这种方案虽然前期成本高一些,但长远看更稳妥。

如果你实在不想放弃现有主体,还有一个变通办法:让客户找其他能开专票的供应商,你这边保留免税资格。比如客户需要专票抵扣,你可以介绍他去同行那里拿票,自己赚取居间费。这种方式虽然损失部分直接利润,但比为了小利陷入税务麻烦更划算。但注意,居间费也需要依法纳税,不能做成“”的违规操作。

税务局的“放大镜”效应

千万不要以为部分放弃能蒙混过关。税务系统现在越来越智能,比如“电子税务局”的发票数据会实时比对。你给A客户开了免税普票,给B客户开了1%专票,系统立刻会标记异常。我去年就见过一个公司,因为这样操作被税务局约谈,最后补税加滞纳金交了不少。而且一旦被认定为违规放弃免税,会面临补缴税款、罚款甚至信用降级的风险。

尤其是那些涉及“税务居民”身份的跨境业务,比如你的客户是境外企业,放弃免税开专票可能涉及出口退税、关联交易认定等更复杂的问题。我经常跟客户强调,税务合规不是儿戏,宁可少赚钱,也别给自己埋雷。比如有个做外贸的小规模企业,为了给国内中间商开专票而放弃免税,结果导致出口业务被重新定性为内销,反而损失了退税资格。

如果你的业务确实需要开专票,最稳妥的方式是:成立新的小规模纳税主体,独立核算。就像我之前帮那个贸易公司开的第二家公司,新主体专门承接需要专票的业务,旧主体继续享受免税。这样既规避了部分放弃的风险,又保留了免税额度。要确保两个公司之间有独立的人员、办公场所和业务合同,不能是“一套人马两块牌子”。

实操方案的“四步棋”

针对部分业务放弃的纠结,我通常给客户画一个决策流程。第一步,先核算出需要开专票的业务占比,高于30%就考虑全部放弃,低于30%就建议不干。第二步,如果决定放弃,要提前测算36个月内业务结构是否稳定,别未来想恢复免税时后悔。第三步,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《放弃免税声明》,明确放弃起始日期。第四步,在开票系统里把商品编码调成适用征收率,确保所有发票一致。

举个例子,去年有个做咨询服务的客户,他有两家长期合作的大客户,一家要求开专票,另一家无所谓。我们算下来,专票业务只占总销售额的15%,如果全部放弃免税,年缴税额增加8000多块钱,但为了这15%亏大了。最后我们建议他,跟那家要专票的客户商量,客户同意按不含税价结算,发票开普票,公司少赚一点,但整体税负最优。这就是用商业谈判解决税务难题的思路。

如果实在遇到非要专票的大客户,还有一种“红冲”思路,比如先把普票开出去,客户确认后找你换开,但这种操作容易触发预警。真的要走到那一步,至少要有完整的业务变更说明和合同作证,否则就是自找麻烦。

我的“踩坑”感悟

做企业服务六年,我最大的感悟是:很多老板只盯着眼前的税负,忽略了长远合规。比如有个客户,当时说只放弃部分业务开专票,被我们拦住了,后来他通过设立新公司解决了问题。但也有个客户不信邪,暗中操作,结果被税务局约谈后老老实实补了税。我想说的是,税务筹划不是钻空子,而是在规则允许的框架内优化。

另一个挑战是,很多小老板把“合作共赢”理解为“税务博弈”,总想着怎么让客户占便宜,自己免税又开票。实际上,商业合作的基础是合规和信任。如果你能坦诚告诉客户“开专票会导致我的税负增加”,很多客户会理解,甚至愿意分担部分成本。毕竟,长期合作的客户更看重的是稳定服务,而非一张发票。

最后分享一个实用建议:每季度末,最好做一次开票金额和免税业务的比对,看看有没有异常。我有一次在内控时发现,财务不小心把一笔本应免税的业务按1%开了票,导致整个季度又得补税。所以细节决定成败,尤其对于小公司来说,一个失误可能吃掉半年的利润。

回到最开始的答案:从2026年6月起,小规模纳税人放弃免税开具专票,不能针对部分业务放弃。要么就全部放弃,所有业务按征收率缴税;要么就全部享受免税,不开专票。为了开专票而放弃免税,必须做好36个月内无法回头的准备。实际操作中,建议通过业务拆分、合同谈判或客户沟通来解决专票需求,而非走捷径。未来税务监管只会越来越严格,合规才是企业的护身符。

澄算通见解总结

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与开专票的矛盾,本质是商业需求与政策规则的博弈。部分放弃免税在现行框架下不可行,但通过主体拆分或商业谈判能妥善解决。我们在实务中发现,最稳妥的方案是:提前规划业务结构,让不同税负的业务独立运行,避免因小失大。切记,短期的“省税”谋略,往往隐含着长期的合规风险。

张明

资深财税顾问 | 注册会计师

10年财税领域经验,专注于企业财税合规与税务筹划,服务超过500家创业企业。擅长公司注册、股权设计、税务优化等领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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