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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阴高新技术企业2026年复审,企业科技人员中是否包含兼职研发人员?

科技人员认定,兼职算不算?

最近好几个江阴的客户老板跑来问我,说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,他们企业里技术副总平时不坐班,但项目核心是他设计的,这算不算研发人员?我赶紧翻出最新版的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和科技部的答疑口径。说句实话,这个问题的答案直接影响着企业是否能保住15%的所得税优惠,毕竟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要求是硬杠杠,没达标连申报入口都进不去。

江阴高新技术企业2026年复审,企业科技人员中是否包含兼职研发人员?

我的老客户“江阴恒达精密”就吃过这个亏。他们2023年初审时,把一位每周只来公司三天的兼职结构工程师算进了科技人员名单,结果被评审专家直接质疑“工作时间与研发活动记录不匹配”。最后我们硬是补了三个月的考勤记录和项目日志,才勉强通过。所以你要问我的看法——兼职研发人员确实可以算,但前提是你得有能说服专家的“铁证”

核心标准:全年累计工作时长

根据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,判断科技人员的关键条件很明确:当年实际工作时间须在183天以上。这个“183天”不分全职还是兼职,只算你员工在企业里干研发的总天数。它不看你合同上是“非全日制用工”还是“劳务派遣”,也不看你社保交在哪——社保最好是交在本企业,免得节外生枝。

我接触过一家江阴做光伏支架的企业,他们有位行业老专家,每月来公司待10天,持续了8个月。按累计天数一算,妥妥超过183天,最后我们帮他整理了差旅凭证、会议纪要、技术评审记录,复审时专家什么都没追问。注意,这个时长是连续计算自然日还是实际出勤日呢?官方的解读倾向于“出勤日”,也就是说你周六日不来公司,那几天不算。所以建议你按考勤表做统计,别自己随便算。

证明材料:比全职多花三倍心思

兼职研发人员的材料往往比全职更“招人眼”。因为全职员工的日常痕迹到处都是——打卡、工资单、项目群聊天记录、专利署名;但兼职人员可能只出现在核心会议和关键节点。我体验过最头疼的一次:客户提供了一位兼职人员的劳动合同,上面写“每周保障一天工作时间”,可人事部拿不出任何配套的考勤记录。评审时专家直言:“你这183天是算出来的还是编出来的?”

所以我的建议,如果你今年准备把兼职人员报进复审名单,至少准备这四样东西(见下表):

材料类型 具体要求与注意事项
考勤记录 《兼职人员月度考勤表》,需注明每次出勤起止时间,并由本人签字、公司盖章。如果企业使用钉钉/企业微信,导出原始数据最保险。
成果证明 该人员参与的立项报告、技术文档、检验报告、专利或软著发明人名单。注意:成果上的署名要与考勤期间逻辑吻合。
劳务合同 明确岗位为研发岗,注明薪酬结构、工作地点、保密条款。最好在合同里写“每周工作不少于X天”。
薪酬支付 银行流水或发薪记录,金额要与合同约定一致。千万别出现“工资零发但申报人数”的乌龙。

劳务派遣与退休返聘的特殊情况

这里要特别提醒:如果你公司用的是劳务派遣的研发人员,那他们算不算企业自己的科技人员?按照目前的口径,劳务派遣人员要计入甲方(用工企业)的科技人员总数,前提是甲方直接管理其研发活动并支付劳务费。江阴有家做工业机器人的企业,把10个外派工程师全算进去了,结果被退回。原因是劳务公司开的发票名目是“人事服务”,而非“研发服务”。因此我建议,请把这部分人的服务合同分割成“人员派遣费”和“研发管理费”,这样才能在账上走通。

再说退休返聘。这类人员只要身体健康、确实在岗,且工作时长超183天——放心,他们没问题。但要注意: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无法缴工伤保险,万一出事故算企业工伤风险。评审专家虽然不查这块,但作为企业,你最好单独给人家买一份商业意外险,这是职业素养。

我的典型挑战:考勤记录的“时间漏洞”

我处理过最棘手的案例,是江阴一家新材料企业的技术负责人,平时在广州的大学里教课,只利用寒暑假来企业集中攻关。按183天算,他暑假40天+寒假30天明显不够。但这位教授带着学生团队,全年通过远程会议指导了50多次技术方案评审。我们后来把远程会议时长折算成“线上出勤”,再配合他每年在J公司实际实验操作的30天记录,最终累计到192天。但这个过程非常痛苦——你需要提供每一通视频会议的开始/结束时间截屏、会议纪要以及实验记录。所以我想说,兼职人员的时间碎片化,是企业最容易忽视的“技术黑洞”

另一个教训是关于“实际受益人”的认定。有些企业把兼职人员当作“挂名”的科技人员——其实人从来不进公司,只提供一个行业证书。这几年很多地方在复审中已经开始比对社保、个税和考勤的一致性。如果三者的逻辑无法自洽,就可能触发“科技人员真实性核查”,甚至影响整个高新资质。我劝你,没有真实考勤和成果绑定的人,宁可不报。

表格速览:兼职人员可报的条件判断

情况 是否可作为科技人员 核心动作
签了劳动合同,每周到岗1-2天,累计>183天 可申报 准备考勤表+成果证明+支付记录
劳务派遣,由外公司发工资,但实际在企业工作 可申报(需证明派遣协议含研发管理费) 补签《研发岗位派遣补充协议》
退休返聘,有工作日志和考勤 可申报 提供健康证明+意外险保单
只挂名不干活,或者远程但无任何时间记录 风险极大,建议放弃 ——

结论:别存侥幸,证据链要闭环

2026年的江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,对科技人员的认定会更严格。兼职研发人员完全可以计入,但你的证据不能只是“我以为”。我建议你在2025年底前,先对照上面提到的材料清单自查一遍,尤其考勤和成果证据。如果发现某个兼职人员实际在岗天数接近183天,那现在就要开始做累计工作记录——比如每次的打卡、用车记录、内网访问日志。关于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中的“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10%”这条,千万不要为了凑比例而硬塞兼职人员。一旦被抽到现场核查,全盘推倒重来的代价,比少报一个人大得多。

澄算通见解总结

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核心逻辑在于“科技人员”的本质是从事研发活动,而非用工形式。企业在规划兼职人员时,应回归“工时-成果-薪酬”的三角验证原则。我们主张将复杂的合规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打卡、文档、支付流程,而非追求人员数字上的注水。真正经得起核查的,永远是那些记录完整、逻辑自洽的“软实力”。

张明

资深财税顾问 | 注册会计师

10年财税领域经验,专注于企业财税合规与税务筹划,服务超过500家创业企业。擅长公司注册、股权设计、税务优化等领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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