健身馆送会员瑜伽垫,财务常问:赠品要视同销售吗?关键不在“送”,而在合同、定价和发票。做对省税合规,做错补税加滞纳金。
是否无偿
视同销售针对无偿赠送。垫子若属会员权益,价格含在会员费,就是有偿组合销售;单独免费送且无折扣,易被认定无偿。
同票折扣
买赠可作实物折扣。国税发[1993]154号规定,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发票金额栏注明,按折扣后计税。会员费1000元、垫子50元,同票注明折扣,按950元计销项,垫子不视同销售。
备注风险
只写会员费、备注“送瑜伽垫”,不算金额栏折扣,可能按垫子公允价补增值税。成本20、售价50,送1000个,销项约5750元。
所得税口径
企业所得税按公允价比例确认收入,不属于捐赠。个税若与消费捆绑,通常不单独按偶然所得征,但证据要留。
实操建议
合同、会员规则、小票、发票一致:写明会员费含赠品、赠品标价,开票用折扣行。别把赠品塞备注,实际受益人和税务居民信息变更也同步核对。
| 开票方式 | 税务处理 |
|---|---|
| 同票注折扣 | 按净额,不视同销售 |
| 仅备注赠品 | 可能视同销售 |
澄算通见解总结
瑜伽垫是否视同销售,核心看是否无偿及发票是否同票注明折扣。买赠捆绑、同票折扣,通常不视同销售;仅备注赠送,风险高。建议写进会员权益,按净额开票并留证据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