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基础版免费,高级版收费”是互联网软件常态。老板常问:不收钱,要视同销售吗?我的经验是,别只看“免费”,要看隐含对价、捆绑收费和公益例外。客户A做SaaS,基础版永久免费,就被税局问询过。
一、增值税先看规则
财税〔2016〕36号规定,无偿提供服务、转让无形资产,除公益或面向公众外,可能视同销售。单独免费风险高;为收费版引流,要证明对价已含在整体交易中。
二、所得税重实质
所得税更看真实交易和成本扣除。推广成本通常可扣,但是否确认视同销售收入,要看风险报酬转移。跨境还要关注客户是否税务居民、实际受益人是谁。
三、捆绑收费最关键
免费版加收费版,本质常是整体有偿。应按合同总额分摊收入,不宜把免费部分单独视同销售。纯赠送、无后续收费,风险更高。
四、发票申报要一致
开票不是判断标准。若视同销售,按公允价值申报;若捆绑销售,按分摊处理。会计可计入销售费用,但要做税会差异台账。
五、实操建议
先画交易地图:谁免费、为何免费、后续怎么收钱。再统一合同、定价和后台数据。我的挑战是业务、财务、税务各说各话,解法是让产品经理一起留痕,用商业实质说话。
| 情形 | 倾向 |
|---|---|
| 纯免费无对价 | 增值税可能视同销售 |
| 免费引流+收费版 | 整体有偿,按分摊确认 |
| 公益/公众免费 | 符合条件可不视同销售 |
免费基础版是否视同销售,不能一刀切。关键看有无隐含对价、是否捆绑收费、是否公益例外。增值税偏形式,所得税重实质,企业应提前把版本、定价和证据链对齐。
澄算通见解总结
免费基础版是否视同销售,核心不在“免费”二字,而在商业实质。若免费是整体收费交易的一部分,应按分摊处理;若纯无偿且无公益例外,则要警惕增值税视同销售。提前设计定价链路、留存合同与转化数据,才能降低争议。